市工商联:
贵会提出的《关于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多年来,市财政每年设立科技专项资金1220万元。2017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丹东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丹政办发〔2017〕52号),2019年又以《丹东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版)》(丹科发〔2019〕18号)进行了完善。近年来,科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市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工作成效的后补助,涉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创新载体建设、创新区域建设、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农业科技创新团队、企业研发投入等方面的后补助。从补助的范围看,主要用于扶持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今后,市科技局将积极与市财政局会商,并积极向市领导请示、汇报,争取尽早加大科技专项资金投入。
二、关于提升众创空间水平
目前,我市拥有各级科技部门备案(评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共14个,其中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11个(含国家评定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市级备案众创空间3个。自2015年起,市科技局不断推动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并通过科技资金扶持,引导一批社会力量投入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2018年,市科技局印发了《丹东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实施细则》,启动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备案工作,通过市级备案,促进众创空间建设提高水平、完善功能。近几年来,我市通过项目扶持、后补助等方式,用于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财政扶持资金达170万元。
关于“清华双创街”(北京双创街控股有限公司)情况,市科技局通过网络查询,并咨询与其合作的沈阳市皇姑区政府进行了初步了解。下一步将通过适当途径向北京双创街控股有限公司了解该公司参与国内各地双创空间建设的方式、条件,研究与我市对接的路径与可行性。
三、关于打造成果转化平台
2019年,市科技局已经着手研究和探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先后邀请科易网、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德州分中心等两家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平台来丹进行洽谈,派员赴东北大市场进行了考察。根据前期与三家专业服务平台洽谈或考察情况,依托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专业服务平台提出的平台使用费及运行服务费较高。今年,市科技局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平台基本功能需求、资金投入的来源与可行性,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进程。我市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方面,我市已经出台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沿海经济带建设项目等给予土地价格优惠和资金补助。
四、关于建立用人机制
近年来,市人社局积极落实《中共丹东市委办公室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具有人才发展活力的边境城市推动丹东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丹委办发〔2018〕108)文件要求,实施创业丹东人才培养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培养。
一是落实《关于建设具有人才发展活力边境城市的若干政策(试行)》(丹人才办发〔2019〕6号)精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引进人才和本地人才培养提供支持。
1.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团队。对列入丹东市人才发展重点支持产业目录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在丹转化科研成果、落地科技项目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项目资助;领军团队、潜力团队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团队100万元和50万元项目资助;外国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团队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享受国内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团队同等政策待遇;对顶尖人才(团队)、杰出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项目资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团队可优先推荐享受边境地区优惠政策和发展资源支持。
2.加快人才培养。对丹东市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给予全职引进人才项目资助同等待遇。对市级优秀专家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资料津贴,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资料津贴。强化各类人才培训,对参加我市职业经理人培训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培训补贴,对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岗位轮训,对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开展公益性培训和资格培训。
3.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对新组建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次性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建立科技联络员制度,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科技和政策咨询等服务。
4.积极推进校地战略合作。推进我市和各县(市)区、经济区依托发展战略、重点产业、人才开发、资源禀赋等加强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人才双向兼职并依法取得兼职报酬;驻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可以在市企事业单位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丹东市全职引进的拔尖以上层次人才,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符合高校引进人才政策的可聘任驻丹高校教师,承担相应科研教学任务并享受相应的高校教师待遇。
5.完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新组建的国家级研发机构建设单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组建的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的国家级孵化器或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补助50万元,新确认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新备案的省级众创空间建设单位补助20万元,新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单位补助10万元。对新备案且通过绩效评价的国家级星创天地,补助其运营主体20万元;新备案且通过绩效评价的省级星创天地,补助其运营主体10万元。对市创业孵化基地按考核等次一次性给予最高90万元补助,其中新评定或备案的省级、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二是积极出台配套政策,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政策支持。市人社局制定了《丹东市人才配偶安置实施细则》、《丹东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丹东市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丹东市推动人才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丹人社发〔2019〕120号),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鼓励农产品加工业引进培养人才。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研究出台《关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快推动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丹东市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丹东市对企业引才引智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四个人才文件,文件涉及各项人才引进和奖补政策,助力我市招才引智,促进丹东经济建设和发展。
五、关于共创科技金融平台
过去几年中,市科技局曾就专利质押贷款、以部分财政资金“助保贷”等方面与多个金融机构做过探讨,或因无金融机构承接专利质押贷款业务,或因金融机构不肯降低融资质押条件等原因,未能取得突破。2019 年,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助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丹东银行与丹东永明食品有限公司达成专利质押贷款300万元协议,实现了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零的突破。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国家局《关于进—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与市银保监局对接,共同推进此项工作。针对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存在的短板,市财政部门将积极研究成立国有独资担保公司,并与金融机构合作,为我市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市金融管理部门,将根据省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做好对融资担保机构设立过程的指导及与省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衔接。
丹东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王德林 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