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承担12项省指标和3项市指标,结合现有工作基础,经过科学预判,我们有把握在年底前全部按照各项指标设定的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节点任务。
1、“实施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专项行动”指标。目前,重点研发计划已有4个项目、3个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厅评审,并已公示,有望得到省计划支持。为发展生物基纤维新材料,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荐优纤科技牵头,依托军需所及其他高校,申报省科技重大专项,解决尼龙材料受制于人问题。实施后补助计划,年底前完成后补助项目60项以上。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2、“科技创新发展”指标。调研2018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根据省创新基地建设精神,起草我《丹东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建设专业技术创新中心,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年底前完成认定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10个以上。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3、“培育和壮大新材料特色新兴产业”指标。推动高新区与军科院系统工程院军需研究所合作,共建全军纺织新材料北京联合创新中心丹东分中心,推动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经双方多次讨论,现已形成合作协议初稿,为9月底签署合作协议、年底前共建丹东分中心打下基础。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4、“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指标。已完成向省科技厅上报申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文件和上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请示等节点目标。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5、“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0%”指标。完成了对重点规上企业开展系统业务培训,促进规上企业更好地完成r&d、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统计填报工作,进一步加深企业对科研管理、会计与统计工作的理解与认识,提升我市科技统计工作质量。实施第一批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补助金额511万元;待2018年统计数据确定后,启动第二批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征集工作,进一步提高r&d投入强度指标。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6、“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指标。在科技局网站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栏,宣传国家、省、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赋予科研单位及人员更多自主权政策文件,扩大相关政策知晓率。调研走访丹东市农业科学院,推动农科院根据自身实际制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明确奖励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激发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7、“改革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指标。修订完善了《丹东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扩大后补助范围。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8、“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增长10%”指标。一季度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完成9亿元,同比增长47%,为完成年度任务打下良好基础。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9、“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家,省内转移转化科技成果6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1亿元”指标。已帮助一批企业正在准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完成省内转移转化科技成果12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4.73亿元。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10、“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指标。完成了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调研工作,为年内制订市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奠定了基础。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11、“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指标。已完成《丹东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修订,启动后补助项目征集工作。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12、“积极开展国际创新合作”指标。目前,已向上级申报5个国际合作项目。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13、“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5%”指标。已制订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工作方案,正在有序推进。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14、“推动丹东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指标。丹东高新区展示馆布展方案进行调整优化;高新区专家公寓进入内部装修阶段。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
15、“实施农村科技特派行动”指标。现在已经完成33名农民技术员学员招生工作,并已赴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果树、蔬菜、食用菌专业的学习。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及各月节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