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19〕112号)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申报工作。拟推荐“丹东高新区众创空间”和“丹东市海创空间孵化基地”两家企业申报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拟推荐的众创空间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科技创新与促进科 关 沐 2127091
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号丹东市科技局1911房间。
丹东市科技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