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86号)明确由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行业试点联盟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上述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认真、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拟通过省科技厅进行初审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6月7日16时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预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报送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省科技厅将梳理汇总后,确定最终上报名单。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3.对于推荐的项目,省科技厅将出具正式推荐函,并负责上报。
4.各重点专项对口业务处室及联系人: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司法专题任务)等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袁贞伟,联系电话:024-23983676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zip
丹东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6日